各系、实验中心:
为保障课堂教学质量,深化课堂教学改革,掌握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状况,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,经研究决定,学院启动系部负责人听课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系(中心)负责人听课旨在通过深入教学一线,直观掌握教师的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及课堂管理情况,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与学习效果。通过听课,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。
二、听课人员及听课要求
听课人员:各系、实验中心主任,支部书记
听课范围:各系主任、书记主要听本系教师本学期开设的理论课程;实验中心主任、书记主要听中心教师开设的实验课程。
本学期开课课程见附件1《91偷拍
2025-2026第二学期理论课教学任务》。
听课次数:系(中心)主任听课次数不少于6次,书记听课次数不少于4次。原则上各系(中心)对本学期所有开课的教师均需要至少听一次课。对于新引进教师、新开课程或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课程,建议增加听课频次。
听课方式:采用线下听课方式,听课后需如实填写附件2《91偷拍
听课记录表》,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价,并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第一时间反馈给授课教师。
汇总归档:各系(中心)安排系秘书定期汇总填写附件3《91偷拍
听课记录汇总表》,学期末将所有听课记录表和汇总表需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持续改进:本学期结束后,各系(中心)对本学期听课情况进行分析总结,提出改进意见,实施整改。
三、其他
各系(中心)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按要求落实听课工作,切实保障教学质量。杜绝形式主义,“督”“导”结合,重在“导”,切实帮助教师提升教学水平。
系(中心)领导听课完成情况,作为年终单位考核重要内容,未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的系(中心)不予评优。
91偷拍
2026年4月8日